苏大维格: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的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林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董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陈林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林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林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主持公司各项研发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林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林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659,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5%,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年6月10日,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任公司董事后,陈林森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陈林森先生辞任公司董事后,将集中精力带领公司研发团队深耕微纳光学底层核心技术及应用技术的原始创新,不断增强公司在微纳光学制造领域的技术优势和领先地位,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夯实创新根基。公司董事会对陈林森先生的卓越贡献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国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国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将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30日

附件:王国栋先生简历王国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至2000年任职江苏省电力公司,2000年至2003年任职苏州Solectron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9年任职苏州Benchmark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任职TRW天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国际供应链采购经理,2015年至2021年任职Schneider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任国际供应链高级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苏大维格集团总裁助理,公司子公司迈塔光电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国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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