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凌晨,汪涵就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相关争议发布声明:有关我担任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出品人一事,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初衷为扶持文艺创作,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对此,我向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
这件事对我是个深刻的教训,我将引以为戒。需要说明的是,本人未参与影片投资,且已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该片不再保留本人出品人署名。
本人坚决尊重司法判决,维护司法尊严。再次感谢大家的监督与批评!
原定5月30日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近期陷入巨大争议。影片宣称根据赵箫泓真实经历改编,讲述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出狱后修复亲情的故事。去年该片还在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拿了奖,赵箫泓获得最佳主角银贝壳奖。但影片编剧自己却透露,赵箫泓在2019年拍摄时仍在服刑。编剧称他最初是想拍摄纪录片,但最后却拍成故事片。
律师明确:服刑人员严禁参与商业电影拍摄。若以“纪录片”名义申请司法部审批,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而该片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
事件引发争议后,此前在社交平台上转发电影相关内容的姚晨已删帖,其工作室昨晚回应:姚晨未参与投资,“对影片背景缺乏了解,我们审慎自省”。